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全域中试大平台
Jiyuan Demonstration Zone Whole-region Pilot-scale Testing Platform
关于开展2025年度示范区全域中试大平台 课题研发经费支持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5-09-29 作者: 人气: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建设全域中试大平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济管办20256号)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示范区全域中试大平台课题研发经费支持申报通知如下:

一、加入全域中试大平台基本条件

在济源示范区依法注册登记并运营1年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自身具有独立中试线或可用于中试的独立生产线的,原则上均具备纳入全域中试大平台(以下简称大平台)基本条件。根据所有权所属单位意愿,按照“零门槛、开放式”原则,向市科学院申请后按程序加入大平台,并享受相关政策措施。市科学院统筹示范区相应中试资源,定期组织发布中试线名录、场景及公共服务能力清单。

二、2025年全域中试大平台课题研发经费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及支持方式

研发团队通过大平台内中试线或生产线投资进行中试,且项目属于济源重点产业(包括:有色金属产业、钢铁及深加工产业、化工产业、食品药品产业、纳米材料产业、陶瓷产业等),以及示范区拟发展的其他新兴和未来产业的,可以申请示范区课题研发经费支持,支持金额按照团队投入资金的20%核定,单个课题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二)认定原则

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根据中试成效、申报时间择优择先认定。

(三)补助方式

中试研发课题结题后申报补助。

(四)申报时间

20251031日前

(五)申报程序

1.申报通知。市科学院在济源市科学院官网和示范区全域中试线上平台发布申报通知,同时向大平台会员单位发放申报通知。

2.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对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形式审查。市科学院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符合要求的进入综合评审环节。

4.综合评审。市科学院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评审论证和实地考察,形成综合评审意见。

5.结果公示。市科学院召开党组办公会议,根据综合评审意见,研究确定拟支持课题及支持金额,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示范区管委会报批。

6.实施支持。经示范区管委会批准后,由示范区财政按规定兑现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主要内容包括

1.《济源示范区中试课题研发经费支持申请表》(附件1);

2.《济源示范区中试课题研发经费支持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中试课题项目介绍、技术和市场先进性相关材料、使用的中试线情况介绍、研发团队介绍、研发团队主要成员研究方向及研究成果介绍,课题研发经费投入情况介绍及明细等;

3.研发团队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中试线所属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中试线所属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与中试线所属单位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5.中试验证设计方案;

6.中试结果(成果)报告;

7.课题(项目)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课题研发相关支出发票,可补充其他课题研发资金证明材料;

8.研发团队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9.与项目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七)研发成果转化权益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经示范区课题研发经费支持,且中试成功的研发成果转化权益,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配:

1.研发成果在中试中无新的发明创造的,转化权益归研发团队所有,同等条件下,鼓励研发成果优先在示范区内实现转化;

2.研发成果在示范区内中试产生新的发明创造的,该新发明创造的权益归合作各方共有,其中不低于50%归属研发团队,其余由示范区和研发团队按照示范区支持金额与研发团队投入金额协商确定。对中试产生的科技成果,各方都有实施该项科技成果的权利,转让该科技成果应经合作各方同意,该科技成果在示范区转化落地的,示范区收益可进一步降低;落地项目对示范区产业转型或科技创新意义重大的,经示范区管委会同意,收益可进一步降低为零。

三、2025年全域中试大平台外来人才服务申请要求

(一)基本条件

外来研发团队通过大平台,与相关单位签订使用或合作协议,并进行中试或生产的,给予外来人才服务。

(二)提供的人才服务项目

1.市科学院协助团队成员按照示范区人才认定办法进行人才分类认定,并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政策;

2.为研发团队提供必要的临时办公场所;

3.为团队成员来济往返、在济中试工作期间提供交通工具;

4.生活的便利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在市科学院内部餐厅成本价用餐。

(三)申请时间

外来研发团队在符合基本条件后可即时向市科学院提出申请。

(四)申请程序

外来研发团队(或委托合作的济源中试线、生产线企业)向市科学院提出服务申请,市科学院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关人才服务。

本实施细则由市科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济源示范区中试课题研发经费支持申请表

      2.研发团队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025910日        


附件1

济源示范区中试课题研发经费支持申请表

      年度)

中试课题名称


所属行业

有色金属    钢铁及深加工    化工

食品药品    纳米材料        陶瓷

示范区拟发展的其他新兴和未来产业

研发团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中试线

所属单位法人


联系电话


研发团队成员


联系电话










研发课题简介




研发团队所属单位

 

 

 

 

(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试线所属单位

 

 

 

 

(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试研发投入

金额(万元)


申请示范区支持

金额(万元)


注:1.示范区支持金额按研发投入资金20%核定,最高不超过50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经示范区课题研发经费支

      持,且中试成功的研发成果在示范区内合作转化产生新的发明创造的,该

      新发明创造的权益归合作各方共有,其中不低于50%归属研发团队,其余

      由示范区和研发团队按照示范区支持金额与研发团队投入金额协商确定。

      对中试中产生的科技成果,各方都有实施该项科技成果的权利,转让该科

      技成果应经合作各方同意,该科技成果在示范区转化的,示范区收益可进

      一步降低。


附件2

研发团队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研发团队郑重承诺:申报提供的《济源示范区中试课题研发经费支持申请表》及其所有相关材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研发团队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